2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旅客运输依旧执行去年的价格标准,即道路旅客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其他长途客车、跨省长途客车实行政府指导价,运输经营者可在基准运价基础上浮动运价,但浮动幅度不得超过30%。 根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我市公路客流量将达15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6%。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客运价格秩序,有效制止乱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市物价部门与交通部门提前确定了春运价格基本政策。同时,市物价局组织价管科、价格监督检查局专班人员,对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价格进行巡查,强化客运市场检查与客运票价管理。市物价局要求各交通运输企业做好价费公示,在站点售票厅和各类客运车辆内公布市物价局监制的基准票价、上浮幅度和现行票价表,在售票大厅、营运车辆和停车站点等地的醒目位置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对随意涨价或超过规定的浮动幅度上浮客运票价、不明码标价、变相涨价、对乘客进行价格欺诈甚至乱收费的行为,一经发现,物价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旅客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理。 市物价局安排接听交通运价投诉热线的专班已经到位。日前,已接到2起消费者关于运价的投诉,该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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