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西流河镇红光村、沈家村30余位农民工接到该镇法律援助站通知,如愿拿到了自己差点被“忽悠”的辛苦钱。 2009年初,王又根等30名农民工随一同乡到武汉市蔡甸区某养殖公司打工,前后干活近一年,应发工资60000余元。临近春节,带他们前往打工的同乡了无踪迹,养殖公司又以工钱已给该同乡为由拒付工资款。多次催要未果之下,王又根等人走进了西流河法律援助站,希望帮自己讨回工钱。 西流河法律援助站迅速会同镇综治办,联合为这30人展开援助。调解员找到该公司经理查明事实真相,又到公司所在地乡政府了解情况。在明确干活工时及应付工资的基础上,调解员对公司负责人依法教导,作为受益人的公司理应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公司负责人自知理亏,答应尽快结算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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