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发出《关于授予第一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的通知》,我市获得“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称号。 我市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为建立健全白内障复明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市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手术一例,复明一例”,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2009年5月,我市开始着力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确定定点医院,签订白内障筛查及手术合同,健全市、镇办、村3级眼保健网络。在整个创建过程中,确保做到了组织领导无障碍、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公众的白内障认知无障碍、患者就医无障碍、医疗服务无障碍和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 为了让更多的白内障患者不因贫困而做不起手术,我市将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按规定标准执行和报销,限定低收入白内障患者手术费标准,每例收费不超过2000元,免除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给予其临时生活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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