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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出台

2010-3-2 08:58| 发布者: 行苇| 查看: 720| 评论: 0

春季开学在即。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24日,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天门市实际,出台了天门市学校2010年春季收费项目和标准。     据了解,2010年春季市直高中只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其中示范高中学费为500元,普通高中学费为350元,职业高中学费为350元。高中课本费和教辅资料费属代收费用,考虑课改因素,高一严格控制在550元以内,高二、高三严格控制在400元以内。市幼儿园收取学费280元,收取保育费500元。
    学校其它各项代收费,包括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电影费、自行车停放费等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其费用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学校不得参与或组织此类收费。
    另据了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只允许收取伙食费,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严禁各地各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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