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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参谋”传真索培训费 消防大队:那是骗局

2008-11-1 16:1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219| 评论: 0

   7月13日下午,市消防大队接到蓝天化工、仙隆化工等多家企业负责人反映,称都收到消防“李参谋”发来的紧急传真通知,要求向一个银行账号里汇2360元培训费,参加该支队举办的新消防法培训。市消防大队教导员江伟说:“这是骗局,我们没有举办培训班。”   江教导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传真通知。通知文头为“仙桃市公安消防支队”,称:根据《鄂消总字(2009)第126号文件》要求,我队决定在2009年7月13号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逾期无参加未获得《新消防法安全合格证》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资格,并罚款5000-30000元。该通知还要求,参加单位将培训期间食宿费、材料费、培训费共2360元,于7月15日前存入建设银行吴××的账户。   蓝天化工负责人说,公文上仙桃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公章非常清楚,参加培训交钱也合情合理,开始也认为通知是真的。“但对方要求将培训费汇到私人账户,令人生疑。”通过向市消防大队核实,才发现是骗局。   据了解,一些企业接到电话,要求购买消防安全教育书籍和资料,市内某无纺布企业被骗去1000多元。江教导员说,消防部门从未要求外界购买消防安全教育书籍和材料,也不允许上门推销、出售消防器材;一般的培训都是义务进行,不会向任何单位索要检查费、指导费。如要组织培训,也绝不会要受训单位先汇款,而是现场收费并开具发票。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现有人以消防部门名义进行上述行为的,请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联系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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