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3月31日报道 “仙桃市交通局下属执法部门对‘黑的’司机罚款时违法收钱,有的罚款单上连个公章都没有。”前日,仙桃数十名“黑的”司机联名向本报反映,仙桃交通局四个执法部门对“黑的”司机“层层剥皮”,罚款后默许营运。 仙桃市交通局解释,该局一直未准许“黑的”营运,也没有违法收钱,但有的罚款票据的确使用不规范,将对此事深入调查。 “黑的”司机收到无章罚单 “仙桃有‘黑的’300辆左右,这还不包括面包车和三轮摩托车。”近日,仙桃数十名“黑的”司机向本报投诉称,他们多是跑仙桃城区至毛嘴镇线路的,经常遭遇仙桃市交通局下属各单位的多重执法。因为“地下”运营,他们不得不随身携带当地执法部门开的罚款单据。如果无法出示罚款单据,执法部门就会将车扣下。 据介绍,仙桃市交通局的执法部门包括稽查大队、客运出租车管理处、道路运输管理处、交通110。一位“黑的”司机无奈地说:“这些执法部门都有权力管理‘黑的’,一年要向每个部门交一次‘罚款’,差一个部门没交,开车都会提心吊胆。” “交通局开出的处罚票据竟没有盖公章,还有盖仙桃市交通稽查大队稽查二中队印章的票据,违法收钱。”一位“黑的”师傅从数张罚款单据中找出两张“瑕疵票据”。 多名“黑的”司机证实,他们得到的处罚发票都很不规范,发票没有复写,上面的章子也各不相同,虽然规定大额罚单应该盖交通局的公章,罚款应该直接交到银行,“但我们的罚款不少直接交到执法人员手中。” 记者看到,一张发票号为(2006)No02017118的湖北省罚没款票据,处罚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执法行政机关为仙桃市交通稽查大队,对一位“黑的”司机处罚2000元,处罚理由为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依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收款人姓陈。这张票据没有盖处罚单位的公章,票据背面也没有复写痕迹。 更让人震惊的一张罚款票据是,上面除了没有盖公章外,连执法单位都没有,只有罚款100元。发票为湖北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发票号为(2008)No01052310,罚款日期为2009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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