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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出台我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08-11-1 16:1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331| 评论: 0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我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将开展水稻、能繁母猪、农房三种政策性三农保险。中央和省、市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自愿参加保险,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常常面临自然灾害影响,急需要国家政策性“三农”保险覆盖到基层,建立农业灾害补偿机制,增强农民自救能力。今年在我市开办的水稻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保险费率7%,按季每亩保费14元,其中中央、省级、市财政分别承担40%、25%、10%,农民承担25%。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率6%,每头保费60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分别承担50%、30%,养殖户承担20%。开办的农房保险,为全市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级、市财政分别承担70%、30%。   据了解,按照我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关要求,水稻保险将在本月10日前完成签单收费工作,农房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分别在8月和9月底完成签单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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