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江汉热线 江汉热线 天下热点 查看内容

中国首次对美俄钢铁征税

2010-4-14 09:17| 发布者: 行苇| 查看: 600| 评论: 0

核心提示:4月10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公布了对自美国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即取向电工钢)“双反”调查及对自俄罗斯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公告决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对进口自美国和俄罗斯的取向性硅电钢征收相应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京华时报4月14日报道 商务部昨天发布消息,4月10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公布了对自美国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即取向电工钢)“双反”调查及对自俄罗斯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这是中国首次对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终裁认定,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性硅电钢存在倾销,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性硅电钢存在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告决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对进口自美国和俄罗斯的取向性硅电钢征收相应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中,美国两家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7.8%和19.9%,未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为64.8%;两家应诉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分别为11.7%和12.0%,未应诉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44.6%。俄罗斯两家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为6.3%,未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为25%。
去年6月1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补贴调查。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