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王延春夫人——湖南省委老干部工作局离休干部刘云,向市档案馆赠送《王延春诞辰100周年纪念画册》。画册记载王延春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转战南北以及为新中国建设事业贡献毕生精力的足迹。 王延春曾任湖北省委书记处书记,主管农业。于1960年夏在沔阳县通海口公社蹲点,在全国率先实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允许社员经营自留地”。他深入农村,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狠抓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和按劳分配原则。为纠正农村“左”倾错误,他组织起草制定了《十项措施》,当年11月中央在总结湖北纠正“五风”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十二条》,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王延春还主张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多种经济作物,搞活农村经济,鼓励劳动致富,为发展新时期社会主义农业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 (陈会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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