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地磅过秤,凭目测认定超载超限,也不进行卸载解除安全隐患,现场收了罚款就放行。天门汉北桥超限超载检测点成“乱收费窗口”。 近期,不断有当地居民向晨报举报:该检测点只管收罚款,任意放超载货车通行,导致附近及沿线路面严重破损。 9日,记者从京山方向沿243省道,驱车前往位于天门西大门的汉北桥。沿途,大量满载砂石、水泥的货车呼啸而过。尤其明显的是,从京山往天门方向的路面坑坑洼洼,而从天门往京山方向的路面相对要好些。当地居民称,路况好的一侧,是因为走的大部分是放空的货车。 上午10时起,记者在汉北桥现场看到,检测点的设施,只有一个岗亭和一个放在地上的提示牌。牌上写着“超限超载检测点”,落款是天门市公路局路政支队和天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名交警和3名路政执法员坐在岗亭里,不时有货车司机走到岗亭边的窗口接受处罚。 11时03分,一名路政执法员站在岗亭边,向前方约50米远处的一辆满载石头的货车挥手。货车随即停车,司机走向岗亭,掏出50元交给岗亭里另一名路政执法员。 执法员收钱后,将车号写在一张面额50元的发票上,递给司机。 除了问车号,双方没有其他对话,一手交钱,一手写号,全过程1分钟不到。 记者看到,这张面额50元的湖北省非税收收入专用票据,上面盖的是天门市公路管理局财务专用章。 11时20分,一货车司机被示意停车后,向路政执法员出示一张票据,称才交了罚款,便被放行。 11时22分,一货车司机被示意停车后,说“没有找到票”,随后把车号报给执法员,执法员翻看记录本后说:“可以走了。” 记者现场观察两小时,接受处罚的31名司机中,有16名都是在没有交警或路政执法员挥手的情况下,主动停车交纳罚款,都是50元。 据知情举报者透露,这个检测点存在已好几年了,过往司机都“懂规矩”,不然要是被追上或途中拦截到了,没有交纳过罚款,那就会罚款三五百元。交纳一次罚款,有效期是12个小时,正好是检查点两班执法员的交班时间,这个时段内不管运多少趟都可以。如果是整天运货,就需要交两次罚款。 11时55分至12时30分,记者在距检测点1公里处的路上,分别追上3辆刚刚被罚款的货车,3名司机均承认超载了,但是他们也是满腹牢骚:“货车超载是事实,交罚款也认了,但是,这个路也不修修,钱都白交了。” 3名司机提供的以往交纳罚款的票据上,还有的盖的是天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河中队的公章。 律师:如此执法存在四点违规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认为,如此执法一塌糊涂。他介绍,汉北桥检测点存在四点违规。 第一,执法员作出的以上行政处罚必须当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不开处罚书就直接收钱。 第二,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法》第48条明确规定,只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才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显然,离天门市城区仅一桥之隔的汉北桥检测点并非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 第三,查超限超载不能只罚款不卸载。国家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要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禁止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 第四,对于超载车,路政执法员并没有执法权,所以,路政执法员拦车收罚款都是越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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