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记者黄莹 通讯员张湘农 许先才)记者昨日从省有关部门获悉,仙桃市和咸宁通山县检察机关,不久前分别以确凿证据将3名“零口供”者批捕入狱。 4月24日,一男子在仙桃市沔城镇某批发部,趁店主午觉熟睡之机,盗窃店主现金20500元人民币和5元美金。该男子从二楼跳下逃走时被群众当场抓获。接受公安机关审讯时,该男子装聋作哑,闭口不语,对特教老师的手语交流也任何表示,仙桃检方5月30日仍以涉嫌盗窃罪将其批捕。 通山县人余某今年2月从“通山特产”专卖店中盗走香烟7条总价值4000元。同县人舒某今年5月将一村民价值4950元的摩托车盗走。二人在人赃俱获的情况下仍拒不交代涉嫌犯罪事实,5月下旬,该县检察院仍以确凿证据对二人分别作出了批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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