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段涵敏通讯员熊军 无偿献血风气渐浓 38岁的邓志勇是长沙献血最多的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得主,他坚持无偿献血10多年,献血总量达28600毫升,足以挽救90余人的生命。6月13日,长沙市献血促进委员会在田汉大剧院隆重举行世界献血者日表彰暨庆祝活动,向全市860余位“邓志勇”们致敬并表示由衷的感谢! 自1998年实施《献血法》以来,长沙血液中心累计接受无偿献血60余万人次、采血总量达190吨,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目标,没有发生血液质量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省会100余所各级各类医院的用血需求和安全。 长沙市民李天荣一家被誉为“第一热血家庭”。这个家庭一家三代60年延续无偿献血传统,共有13位家庭成员参加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超过6万毫升,相当于200人集体献血一次。 现年83岁的李天荣曾是一名战地护士,多次在战斗中献血抢救伤病员。新中国成立后仍坚持献血,在她的影响下,儿孙们都加入到这个爱心队伍中。女儿刘广艺夫妇每年都参加无偿献血,他们的女儿刘臻和女婿郭周同今年双双获得长沙市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两人的献血总量合计超过了2万毫升。 郭周同还是无偿献血应急队员,如果出现紧急情况,他会第一时间赶到血液中心献血。夫妇俩有个不到1岁的健康宝宝,每次献血,他俩总带着儿子,郭周同笑盈盈地说:“将来孩子到了献血年龄,也要加入到家庭献血队伍中。那时候,我们家的无偿献血队伍一定比现在更加壮大。” 李奶奶的儿子刘诚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也长期参加无偿献血。小女儿找了个对象,老刘夫妻想看看小伙子有没有爱心,还“策划”了一次偶然的“无偿献血”建议,未来女婿闯过了献血“爱心关”,老刘笑着说,他既然能为陌生人奉献爱心,自然也能好好地爱自己的女儿。 如今,“第一热血家庭”的爱心故事在星城广为传诵。越来越多的市民在生日、结婚等纪念日踏上献血车,传递生命的力量。在城区繁华街头穿梭的流动献血车上,每天都满载着这个城市流淌着的爱,对无偿献血者来说,天天都是献血日! “无偿献血的不断推进,体现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与社会文明的进步。”回顾无偿献血发展的历程,长沙血液中心主任彭骅说,“特别是2004年以来,全市年无偿献血量从15吨上升至2009年的42吨,献血量翻了一番多。” 适量献血有利健康 血液是治病救人的特殊药品,在现代医疗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血液依然无法人工合成,病人输血的唯一来源就是爱心人士的无私捐献。有人担心献血后对身体健康会有影响,专家明确回答:不会。医学研究表明:科学合理献血可以刺激人体造血器官,促进血液的新陈代谢,减少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有利于身体健康。 献血200至400毫升是个什么概念?长沙血液中心党委书记喻湘莲解释,人体内的血液总量约占体重的8%,一般成人的血液总量为4000至5000毫升,且一般只有80%参与血液循环,一次献血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10%,可见适量献血不会影响身体健康。 但无偿献血又不同于慈善捐款多多益善,因为血液不能无限期保存,它的“保质期”仅有30天左右。血液的季节性短缺和偏型性缺血客观存在。例如,当天气恶劣市民献血人数减少时,临床需要输血救治的病人却并不因天气原因而减少。RH阴性血在我国汉族人群中分布仅为千分之三,所以一直以来被称为“熊猫血”。由于血型稀有,RH阴性血经常会遇到用血紧张的情况。为此,在长沙的500多名“熊猫人”成立了稀有血型者之家,有求必应。 因此,今年的世界献血者日主题着眼于青年捐献者,以“向世界提供新鲜血液”为口号,号召年轻人通过捐献血液和募集其他年轻人加入无偿献血者行列来回报社会。 庆祝活动上,长沙市献血促进委员会倡导成立“应急献血爱心联盟”,以行动实践“向世界提供新鲜血液”这一口号。目前,已经有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中联重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湖南力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学校加入首批联盟单位。这些无偿献血的中坚力量,在血液的季节性短缺和偏型性缺血等情况发生时,将率先登上献血车,保障这个城市的生命之源。 无偿献血者可免费用血 血,一滴一滴,从献血者身上汇集到血库,又从血库流到受血者体内,最简单的循环传输,却是最直接、最感人的生命对话。一份健康的血液就是一份献给生命的礼物,多一个献血者就可能多挽救一个失血的垂危生命。然而,既是无偿献血,为何在医院临床用血时却需要付费?记者在采访中频频听到患者这样的疑问。 对此,血液中心主任彭骅解释道:“血液是献血者爱心的载体,爱心是无价的!公民临床用血所交费用并非血液本身的价格,而是在血液采集、储存、检验、运输过程中,需要耗费较高的成本,这部分费用需要用血者缴纳。”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血液质量,血液中心对采集的每一份血液标本都要进行8项检测,分别为谷丙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血型、Rh血型鉴定和血红蛋白检测,而且每份标本都实施初、复检。 《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而无偿献血者,可享受免交上述成本费用的政策,免费用血。根据《湖南省实施〈献血法〉办法》规定:公民无偿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的,献血者本人可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除献血者本人可按上述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还可共计报销与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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