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路鸣 通讯员魏兰)未投保的施救车救援事故车辆时,却将一名摩托车司机撞成了“植物人”。经仙桃交警部门调解,昨日,受害方共获得45万元赔偿金。 去年10月9日下午1时许,该市万特汽修厂的一辆施救车,在321省道彭场挖沟村路段实施现场救援时,将骑摩托车路过现场的曾某撞倒在地。曾因颅脑伤,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 事发后,汽修厂几位股东因赔偿问题存不同看法,伤者一直未得到赔偿。为化解矛盾,该市交警支队民警多次前往汽修厂,与股东们交流沟通,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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