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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政协原副主席被害案宣判 凶手被判死刑

2010-7-1 11:27| 发布者: 陌上花| 查看: 538| 评论: 0|原作者: 于忠虎 张杨

 图中穿红衬衫者为蔡健民(资料图)
 犯罪嫌疑人张鹏落网
西安晚报6月30日报道  原(陕西)咸阳市政协副主席蔡健民被害一案昨日宣判,咸阳中院一审以张鹏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查,2008年8月21日晚,咸阳市农机公司下岗职工张鹏在上、下楼时多次发现,与其同住一个单元的4楼东户蔡健民家的防盗门没有关闭,张因此产生抢劫念头。
次日凌晨5时许,张鹏潜入蔡家,先用一条白浴巾将蔡的头蒙住,将蔡摇醒,称其是抢劫的威胁蔡不要动,并用准备好的白尼龙绳将蔡手脚捆绑住,又用浴巾将蔡头部包住后问其要钱,蔡称家里没钱。张鹏劫取蔡家6张银行卡及600元现金、PRIMA牌手表一块、摩托罗拉W220型手机一部及2008奥运会纪念邮票一套。蔡健民挣开绳索,并认出张鹏。两人扭打在一起,张鹏用刀猛刺蔡健民,致蔡当场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多种侦查手段,于同年9月19日将张鹏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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