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物价局召开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通气会,称从7月1日起,我市天然气价格开始调整,车用、工业及商业类天然气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居民用气价格暂不调整。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宣布6月1日起上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后,由于上游购进价格上涨,下游用气价格随之调整。根据此次调整方案,我省现行的七类天然气价格合并为五类,分别为居民、工业(含鼓励类服务业)、商业及其他、输配气(含发电)、车用天然气。 我市调整标准为,工业用气调为每立方米2.80元,商业及其他用气调为每立方米3.00 元。车用天然气价格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0.75:1的比价关系进行调整,由目前的每立方米3.35元提高到4.5元。对于涉及面最广的居民用气暂不做调整,待价格听证会后,制定出调价标准,再作调价。 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由地方政府统筹考虑燃料成本及补贴情况,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影响。对于城市公交,则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据悉,此次天然气价格属全省范围内的调整,与其他周边城市相比,我市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价格仍处于全省较低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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