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消费者委员会 开展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领域消费者评议调查活动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湖北省实施〈消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仙桃市消费者委员会决定从7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领域消费者评议社会调查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通信、电力、保险、银行、有线数字电视、天然气、自来水、邮政、盐业等公用服务行业。 二、评议内容:价格收费、公平交易、误导宣传、格式条款、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 三、评议方式:一是网上调查。市消委与当地网站合作开辟消费调查专栏,动员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上消费调查,发表其观点及建议。二是走访调查。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直有关行政单位对评议对象进行监督抽查,或组织义务监督员、维权自愿者开展消费体察、暗访等方式进行调查。三是满意度问卷调查。按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消费调查问卷,通过新闻媒体和各乡镇消委分会向广大消费者实名调查。问卷调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30日,12月份将调查结果向新闻媒体公布。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促进公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市消委联系电话:0728-3275315。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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