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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加强发票管理服务“家电下乡”

2008-11-1 16:1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793| 评论: 0

    近日,市国税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大普通发票管理力度,为全市“家电下乡”活动的深入推进和农村消费者享受惠民政策铺路。   该局一是将市商务局首批确定的40户家电下乡经营户的纳税情况传达给各分局,督促各分局组织人员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或未核定税款的业户进行调查,根据反馈情况,迅速和商务局确定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以便于农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指定产品未获得财政补贴时能及时地获取原始有效凭证;二是结合我市国税实际下发补充通知,明确规定只有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实行核定征收且达起征点的家电下乡小规模纳税人才可以领购填开式普通发票,对一般纳税人则按原有规定领购填开式普通发票;三是要求各基层征收单位根据纳税人经营实情,对其认真进行票种核定,发售发票时在发票联上加盖“家电下乡专用”印章,并建立“家电下乡专用”发票台账,对家电下乡经营户实行跟踪管理;四是要求各单位加大税收宣传和检查力度,辅导纳税人按照时限、顺序,逐栏、全部一次性如实填开发票,不得虚开、撕毁、涂改、转开、代开等。五是以全市“家电下乡”活动为契机,强化以票控税管理,督促家电下乡经营户如实进行纳税申报,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特别是《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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