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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称被女干部潜规则 起诉警方拘留败诉

2010-8-2 09:32| 发布者: 陌上花| 查看: 1151| 评论: 0|原作者: 孙自鸣

杭州网-都市快报8月1日报道 今年春天,台州一则网帖掀起一场风波,传闻男大学生村主任助理林某,被玉环县沙门镇政府一已婚女组织干事盛某潜规则。同时,网帖公开了女干部的照片及大量暧昧短信。
在网帖公开之前,由于林某与盛某理论时,动手打了盛某,被玉环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他不服,将玉环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昨天,这起案件判决,林某败诉。
林某和盛某都是1981年生人,林某除了在玉环沙门镇当村官,还在温岭当协警。而盛某是镇政府组织干事,已婚,在本案中为第三人。
今年2月1日上午9时许,林某在盛某的办公室,用手打了盛某的头部。镇政府报了警。
2月3日,玉环县公安局对林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林某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玉环县公安局撤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并赔偿他误工费700多元。
5月6日,玉环县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虽然林某和盛某发生争执,双方都有过错,但有证据表明,殴打事实清楚。另外原告认为被告程序违法,但没能提供证据,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维持被告玉环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驳回原告林某提出的赔偿要求。
原来,林某和盛某在高中时就认识,并非像网帖说的那样,盛某利用自己是上级而潜规则林某。盛某和老公原本是同一个单位,因为老公升官了调到外地,聚少离多,感情逐渐疏远,与林某渐生情愫。后来,盛某要求分手,林某不同意。有知情人说,林某保存着几年前的短信,是别有用心,想敲诈盛某,因为盛某父亲是办厂的,比较有钱。
盛某也因婚外情付出了代价,她已在年初离婚,调到另外的工作岗位。而林某也没法继续做村干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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