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内参经过记者调查” “我这里效果不错,最高院和北京市都已经收了我的案子。”7月30日上午9时许,记者以访民身份拨通了魏民的电话,自称正在吉林当地法院办事的他,再次对“内参”的“力度”给予肯定。对于“内参”为何有如此大的能量,魏民称因为这个函是“记者看过,还调查属实了的”。 据魏民介绍,想要开“内参”,需提供上访材料和2000元“费用”,然后由“记者”介入调查,先从网上曝光,然后给当事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函,他就是拿着函直接去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得到受理。 当记者指出“编辑部”的“反馈电话”已停机时,魏民突然警觉起来,解释称该“编辑部”还有别的电话。此后,他拒绝再透露任何信息,表示自己不知道记者要反映的问题,要考察实际情况,而不能“瞎介绍”,之后匆匆挂断了电话,再也无法联系。 之后,记者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寻找“编辑部”的联系方式,其中一个哈尔滨区号的固定电话号码,在众访民中频繁出现。据荣晓玲说,她的上访材料上网后,哈尔滨一家“维权网”就用这个号码给她打来电话,请她赴哈尔滨接受采访,荣晓玲表示没钱去不了,对方还称要进京与她面谈,但至今未出现。 在拨打该电话后,接线人员自称是“中国政府反腐网”,“中国司法维权内参”是他们的“法律顾问单位”,二者相互“交流”访民的上访材料。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了“中国政府反腐网”驻北京的责任人张先生。据张先生称,“中国司法维权内参”编辑部几个工作人员都在哈尔滨,并建议对于上访问题找他们“维权网”也可以受理。 “编辑部”无备案信息 记者咨询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正规出版单位,均可在新闻出版总署的“新闻机构查询”中查询到,即便“内参”不公开,也应该在各地新闻出版局备案。 随后,记者登录“新闻机构查询”,未能查询到与“中国司法维权内参”有关联的新闻机构。而在北京、黑龙江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也均未查到有“内参”编辑部备案的信息。 此外,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并无“中国政府反腐网”。 “我们这里都一年多没有来过记者了。”7月30日上午,荣晓玲所反映问题的哈尔滨市道外区某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从未有中国司法维权内参编辑部的记者向他们单位了解过情况,他们也从来没接受过任何类似机构的调查。 记者从一些访民处了解到,为荣晓玲介绍“内参”的刘芳,本身也为“内参”投入了几千元钱。记者两次与刘芳联系时,她并未对此予以否认,但却不愿多说,更多的是强调自己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而她反映问题的吉林扶余县某派出所,答复与荣晓玲反映问题的单位一致:“从没有‘中国司法维权内参’的记者,来我们派出所调查了解。” 对于凭“内参”可在最高院受理的说法,最高院办公厅有关人士的反应是吃惊。“这怎么可能,肯定是诈骗!”该人士称,最高院从没有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过类似工作,而且也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一位知情访民透露,所谓“内参”,只是有人冒用“维权机构”名义和公章撰写,骗取上访者的钱财。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负责人表示,一些社会人员创办了所谓的“内参网”、“反腐网”、“舆论监督网”等,是利用群众上访的迫切心情,以帮助群众办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 (稿件中访民均为化名) 链接 新闻内参由媒体采集 新闻内参特指新闻媒体向各级党政机关专门呈送的一种新闻报道,与普通的新闻不同的是,新闻内参不进行公开发布。 新闻内参的采集者为国内各新闻媒体的新闻工作者,其中以各党报、党刊和通讯社的采编人员为主。他们在采集到某些新闻信息后,经斟酌认为,事实本身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或亟待进行解决,需要领导同志引起重视,但不适宜进行公开报道的,则以内参的形式呈送给各级党政机关,供有关领导参考。 内参通常有三种不同的内容:第一种是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报道,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整治;第二种是对亟待解决的事件的报道,希望能尽快得到妥善处理;第三种是对有价值的经验或有益探索的报道,希望进行推广。 通常情况下,新闻内参呈送到有关部门后,呈请有关领导进行审阅。如领导认为某篇内参所报道的事实值得引起重视或应尽快进行处理,将对该内参进行批示,指示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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