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我市受灾养殖户可在月底之前,向镇农信社或邮储银行网点提出贴息贷款申请。此外,为了尽快恢复畜禽生产,对提出新贷款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受灾养殖户可先贷款,后办理贴息。 省政府日前出台政策规定,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0%以上的畜禽养殖户贷款用于恢复生产时,可获财政贴息扶持,贷款贴息统一按年利率7%执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由财政部门直接向受灾贷款户兑付贴息。农信社和邮储银行要积极落实救灾优惠政策,对受灾养殖户的现有贷款因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不得加息、罚息,应按有关规定展期。同时,受灾养殖户在7月25日之后至8月初曾发生的小额救灾贷款,经补充审核灾情后,符合条件的按此上报程序一并办理贴息,贴息仍按7%标准执行。 市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养殖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但年出栏生猪存栏100头以上、牛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以上、蛋鸡存笼5000只以上、肉禽年出笼5万只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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