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消息称, 8月12日, 经专家组再次考察和认定,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东方二路8幢居民楼倒入贺江事故定性为江岸垮塌灾害,属自然因素引发。 据悉,倒塌的楼房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居民自建楼,楼高在三层到五层间,地处该县城地势最低的地段,每逢西江水涨便受浸,属该县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已经不适宜居住。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张超群表示,在洪灾多发、易发地区,建筑物不能离江河太近,也不能离山体太近,必须和山水保持安全距离。这样,即便发生大的洪涝灾害,也可以减少损失。 据东方二路居民介绍,该路段近年来已经发生过三次塌楼事件。2005年左右,就有四间住户的厨房倒塌后坠入江中,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去年4月,该路段上的一栋抽水塔倒塌,连同两棵大树一起坠入贺江;然后就是这一次。 具体安置方案未定 对灾民的安置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案。一是对警戒线以内的住户进行搬迁,找安全场所异地安置,这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但需要大量投入,每户至少要 25万元以上;二是对这一路段的河堤和房屋进行加固,受灾群众再行回迁,耗资也是不菲。具体按照哪种方案执行,目前还没有结论。 救助方案 昨日,封开县公布了对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方案:1.每人每天发放1斤大米和10元临时生活救助,共救助3个月。2.受影响的44户群众(8户全倒户和 36户危房户)每户每月救助300元,共救助6个月。3.8户全倒户每户补助1000元。4.全倒户原来租住的人员每人补助300元。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