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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就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

2010-8-16 14:58| 发布者: 陌上花| 查看: 650| 评论: 0

目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举行该条例的立法听证会。现将举行立法听证会和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旁听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法规项目
《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法规草案文本请登录广州市人大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rd.gz.cn)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
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8:30~11:30,会期半天。
三、听证会举行的地点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
四、法规草案的主要内容
法规草案共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急救原则,主管部门的职责,急救医疗网络的服务、管理、保障和法律责任。
五、听证事项
(一)“120”救护车急救的伤病员及其近亲属是否可以选择救治医院。
(二)法规是否应当对“120”救护车出车和到达急救现场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
六、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的人数
(一)听证陈述人20人。
(二)旁听人20人。
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由听证会组织者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遴选确定。
七、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注意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或者旁听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只能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报名时,公民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者还可以登录广州市人大信息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进行预报名,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后发电邮至taiqing.gzrd@gmail.com,或者邮寄至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邮编:510030)。预报名后,仍需本人在报名时间内亲自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8月27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l: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接待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东附楼一楼,由吉祥路房下街进入)。
(三)联系电话:83232605 83232113 83232012。
(四)联系人:台清、蒋中标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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