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问题整改督办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等文件精神。 会上,市发改委、规划局、建委、国土局、房产局、招投标办、财政局、环保局、法制局、监察局等十个牵头部门负责人就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指出,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领会中央和省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市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问题整改工作。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监管部门务必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坚持按照依纪依法、分类处理的要求对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处理到位。要克服前段整改进度较慢、整改不够深入、项目主管部门配合意识不强等问题,集中时间,结合我市实际,从十个方面狠抓整改具体工作落实,对项目实施手续不全的,及时组织项目主管部门补办环评、规划、土地、建设等项目手续,各监管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做到齐抓共管。“市治工办”要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办,坚持实行“月报制”、“销号制”和“通报制”,加大协调力度,将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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