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论坛的一则名为“深圳惊现最牛停车位,车主太‘油菜’了,佩服佩服!”的帖子受到网友的灌水。帖子中,一辆经过改装的小汽车停在深圳市宝安区上川路边。 路边虽然还停放着几辆小汽车,但只有这辆改装小汽车下划有车位线,其他车辆下方空无一物。网友爆料:该“停车位”是自制的。 帖子中不但记录了事件发生的地点,还附上了这个“最牛停车位”的照片。照片中,该“停车位”的标志线并不是直接用油漆划在马路上的,而印制在一张黑色塑料布上,面积略大于普通车位,然后再铺在了马路上。“停车位”形态相当逼真,略有褶皱,颜色也与路面不尽相同。 几家小店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注意过有这么一辆车停在路边,该“停车位”更是没见过。标×汽配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这辆车一看就知道是改装过的,改得还挺漂亮的,应该是年轻人开的吧?现在有些年轻人总有一些精灵古怪的想法,说不定是为了好玩,他搞这么一个停车位就可以随时停车了,但也可能也是怕停车挨罚。” 车主的创意虽然有趣,但我国对交通标志具有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三十三条则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明确了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的权利归属政府有关部门。因此,个人以任何形式划停车位的做法都是不妥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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