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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院长冒领已故“五保户”“五保金”3年

2010-8-21 08:24| 发布者: 陌上花| 查看: 63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邓一凡 

    福利院院长隐瞒七名“五保户”身故4年的事实,借此发死人财。昨悉,合谋冒领五保户生活补助的通海口镇福利院院长李某及两名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介绍,该镇武大英、刘权贵等7名“五保户”,是由通海口镇福利院分散供养的老人。2006年上半年,7名老人分别去世。按规定,老人们去世后,通海口镇福利院就应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并停止发放生活补助。但该院院长李某,却伙同他人隐瞒老人的死亡事实,冒领生活补助。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5月至2009年1月,李某伙同出纳洪某、会计李某,以7名已故“五保户”老人的名义冒领生活补助金长达近3年,共牟取暴利20650元,李某分得赃款8250元,其他两人各分得赃款6200元。2009年5月东窗事发后,三人分别向市检察院反贪局投案,并退还所得全部赃款。
  检察机关认为,三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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