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0年9月1日起,凡新建居民楼,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邮政信报箱作为公用配套设施纳入住宅楼规划设计方案,与住宅楼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并向邮政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通知》要求,规划部门在审查住宅楼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建设工程时,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完善邮政信报箱设施作为一项重要审查内容。之前通过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批但尚未动工、已开工建设但尚未通过竣工验收、已通过竣工验收但尚未交付使用且没有邮政信报箱的住宅楼,由建设、邮政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建设;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没有邮政信报箱的住宅楼,由建设、邮政部门督促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自筹资金补建。通过以上措施,实现2010年新建、在建住宅楼邮政信报箱安装率达到100%,已建住宅楼邮政信报箱补装率达到50%以上;至年底全市住宅楼邮政信报箱整体安装率达到100%的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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