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 图为:大医院之间,CT检查等结果可互认,但大多数患者并不知情 文图/本报记者肖清清 “这家医院做了检查,换家医院看病,是不是要从头查起?”不少患者都有过这样的疑惑。 这些患者并不知道,武汉市早在2006年就开始推行15家市属三甲医院检查“一单通”。而今年7月,卫生部曾要求各省同级医疗机构在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包括同济、协和等大医院在内的武汉城市圈23家三甲医院已开始试行检查“一单通”。 然而,近日记者采访时还发现,患者看病是否会遭遇重复检查似乎全凭“运气”,因为要不要再次检查的决定权,掌握在医院和医生手中。 患者感受 是否要检查医生说了算 教师吕小姐告诉记者,因为生孩子,她曾在武汉辗转3家医院住院。由于是高龄产妇,怀孕8个多月的时候,她就选择一家离家较近的三级医院安胎,但医生认为她的胎位异常,建议她转入同济、协和等大医院分娩。转院后,因病床紧张,她只能住在6人间的病房,休息不好,又联系到另一家大医院入住单间病房。 两次转院令她感到十分折腾,每次住院都要重新抽几管子血化验、做B超,她把几张住院结算单拿出来一算,光是各类重复检查就花费几千元。她曾提出自己刚做过各类检查,但医生说“病情可能有变化”,要以本院的检查单为准,否则出了差错负不起责任。吕小姐说,医生说需要,她也不敢不听。 从仙桃到协和医院就诊的吴先生则说,他把仙桃人民医院的检查结果拿给协和医院的医生看,一个是乙肝化验结果,一个是肝脏B超,医生没要他再查乙肝全套,但要求他重做B超,因为“B超图像做得不清楚”。 记者随机采访的10名患者中,有7名患者表示,短期内转诊至武汉一些大医院,一般没被要求重做CT、磁共振等大型检查,但医生往往会先看片子,再开一些其他的检查,至于查血验尿的检查,则经常要重做一遍。而对卫生部门“一单通”的规定,没有一个人知道,“既不挂个公示牌,医生也不告知,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很多患者表示。 医院现状 是否重复检查并无监督机制 据了解,武汉市卫生局的通知中要求,15家市属三级医院的医生对外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不影响诊疗为前提。如认可,需在病历中记载外院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如存疑,则需在病历中说明重新检查的原因,并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重新检查。 武汉城市圈三甲医院互认结果的实施办法则规定,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申请合理、有效的检验项目,避免过度检查。但以下情况不予互认:1.因病情变化,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2.检验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3.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前)等原因需要重新检验的;4.急诊、急救患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医院只是将“一单通”的项目和内容告知医生,要求对时限要求较短或必须重新检查的项目进行重检,没有更详细的指导意见,医生感到“可操作性不强且不是正式实行”,所以在医院的考核和任务指标压力下,医生还是会让转诊患者重新检查。而且由于没有具体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医生往往忽视“告知”,仅根据临床经验直接判断是否需要重复检查,并不会征求患者同意。即使患者认为医生有重复检查的嫌疑,也并不知道哪个部门可以监管。 一家大医院医务处主任介绍说,推行“一单通”是件好事,但根据目前的情况看,这一政策流于形式,相关部门也没有监管措施,医院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由于掌握权在医生手里,很难对“一单通”予以有效监控。 症结何在 多数医院称无关利益 虽有业内人士指出,医院出于收回高档检查设备成本、“以检查费养医”等种种动机,对医生下任务,逼得医生们不问病史就开检查。但接受采访的多数医院负责人和医生,都不认为“重复检查”与经济利益有关。 同济医院院长陈安民在提到“一单通”问题时指出,由于医疗信息的不对等,如何处理病人的病情应该是由医生来决定的。虽然不排除有的医院有医生会产生让病人再消费一次的动机,但是绝大多数医生还是以病情为依据的。因为患者的病情是动态发展的,所有的检查化验都有时效性,所以有些重复检查必须做。检查结果互认需要逐步推进,目前只能作为一个指导性的原则,而不能强制性地搞“一刀切”。 如果一名患者在甲医院做CT检查,发现肺部有阴影,然后选择到乙医院治疗,那么乙医院的接诊医生在问诊、读片之后,根据之前拍片的时间和患者当前症状,极有可能让患者再做一次CT检查。等这名患者入院做手术前,有可能要又一次接受CT检查,这次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病情的进展情况,为制订手术方案提供依据。会不会有新症状,有新发现?互认一定是要建立在病情需要的基础上,以达到最佳医疗效果为准。 协和医院超声影像科主任谢明星教授也坦言,同样的检查设备,有的医院用的是耗资上百万、上千万元的高端设备,有的医院却是几十万元的设备,从业人员的水平也有较大差异,检查结果出现天壤之别,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无形中就增加了病人重复检查的负担。 全国情况 多数省市“一单通”停滞 最近,省卫生厅下设的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曾做过关于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调研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全国大部分省市也于2006年开始了检验结果互认的工作,各省市经过4-5年该项工作的开展,效果并不乐观,患者从检查结果“互认”中受益的不多,大部分省市检验结果“互认”已事实上停滞。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检验质量参差不齐。首先,各个医院检测设备、检测系统及质量水平不一致,要解决好结果一致性和可比性的问题,首先必须要将同级医院的检查质量控制在同样的水平。然而,医院都是各当各的家,不愿意在检查质量控制方面增加成本支出,“各自为政”的检查室、实验室,当然无法作出大家都认可的检查结果。 二是绝大多数医生已经习惯于本院的检测系统及其报告结果,对其他医院的检查没有信心,为了保险起见,仍要求患者在本院再查一次。 三是出于规避医疗风险的顾虑。如果因“一单通”的问题出现医疗纠纷,是该追究主治医师还是报告单出具单位的责任,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或提出指导性意见。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为了规避医疗风险,一般也会要求患者重新检查。 四是知晓率不高,目前检验结果互认似乎仍停留在纸上,只是院长、医务科、检验科知道,目前临床医师大多数不知道,患者知道的更少了。 路在何方 专家给“一单通”开药方 卫生部门一项最新的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如“一单通”真正得以实现,患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将会减少15%。有专家建议,应该在汉建一个规范、统一的大型检验中心,所有患者都到该中心做检查,保证结果准确可靠。对此,协和医院谢明星主任表示难以实现。 他介绍,在美国,一定区域内,有独立的影像诊断中心和医学独立实验室,影像诊断中心负责影像诊断;复杂的、非常规性的检测往往在独立实验室里完成。医院则集中精力治疗病人,只做常规性的检测。其背景在于,发达国家医院每年从政府或保险公司获得固定收入,只有尽量控制成本才能更多盈利,无疑,对技术要求高而且检查量不大的检查项目,和独立机构合作更合算。而独立机构则得以通过规模效应,有效降低成本。 但是,我国区域的医疗资源没有合理规划,加上缺乏转诊体制,使得医院只有成为一个完备自足的医疗主体,才能留住自由流动的病人。这就导致各医院积极购入仪器设备。设备竞赛导致的结果就是,为收回成本,过度检查、重复检查成为家常便饭;同时,导致医院间检查、检验的水平参差不齐,相差极大。 相对容易操作的是,主管部门应设定检查费在整个看病费中的比例,超过则进行处罚;并定期请相关人士对医生开出的检查单进行审核,若发现检查过度,进行公示、调查、处罚。此外,医疗责任划分问题也是“一单通”面临的一大障碍,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配套。 省临床检验中心专家介绍,我省正在进行医院检查检验质量评审工作,不合格的医院将取消其互认资格;省卫生厅还将派出巡查员,对医院实行检验结果互认情况进行考核,提高医生、病人对检查结果互认的认知度。这些,都将为摸索中的“一单通”积极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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