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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产品将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

2008-11-1 16:1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818| 评论: 0

   近日开展的农产品例行抽查活动再次传递一个信号,我市农产品将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局负责人称,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将于下月施行,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将会随之提高。   作为农业大市,从前几年开始,我市以启动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认证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该办法的施行,我市农产品也面临着许多新机遇和新挑战。全市所有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粮食、油料、蔬菜、瓜果、菌类、畜禽、禽蛋、水产品、奶产品、蜂产品等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以及经过清洗、分拣、打蜡、干燥、去壳、切割、分级、包装、冷冻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均在本办法严格界定的框架内。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尤其是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堆放或者倾倒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农产品生产者必须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及时清除或者回收其包装物及有害农用薄膜,防止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要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按照规定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动植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及防治情况以及收获、屠宰或者捕捞日期。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生产的农产品,需踊跃申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销售企业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物质进行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我市正在为全面施行该办法作充分准备。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已获农业部批准,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开始动工兴建。政策法规宣传掀起了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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