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金浩 韩涛 实习生骆宁)汽车社会已经到来,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为倡导文明交通,即日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本报举办“我与文明交通”有奖征文竞赛。 我省有近800万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现有机动车700多万辆;我省6000多万人口,人人都是交通参与者。 此次征文,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写出自己的真实经历和感受,亲身经历的真实故事优先,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文体不限。征文时间从今日起至2011年3月1日结束。 作品请使用 A4(210mm×297mm)规格纸张单面打印或书写,不超过600字,于2011年2月28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至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综合管理支队政宣科(武汉市武昌区傅家坡一路33号,邮编:430070)。 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身份(职业)、联系电话及详细住址。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竞赛活动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并保留对此次竞赛活动的解释权。 此次征文竞赛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明年3月中旬,将在楚天都市报上公布获奖者名单,并选登一等奖作品。奖金按照参赛作品上注明的住址,邮寄给获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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