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扰民,在开发商争先恐后大兴土木的今天,本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 但近日,一通关于噪声扰民的投诉电话,却牵出了一桩违规占地施工的黑幕。两千元买走安宁与阳光 11月29日,记者来到沔阳大道南1巷永泰小区时,住在二号楼地下室的陈大娘正在准备自己的午餐。简单的灶具摆放在一个用红砖砌成的小房子里,盛菜的簸箕里装着切好的莴苣片,锅里的黄瓜正腾腾地冒着热气…… 得知记者的来意,陈大娘当即放下手里的炒勺,站在屋外就与记者聊了起来。她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总算来了。” 与陈大娘所住的永泰小区二号楼仅一墙之隔的另一边,一台数十米高的压桩机正在工作,轰鸣声不绝于耳,陈大娘告诉记者,受噪声影响最大的就是二号楼的居民。陈大娘有早睡的习惯,每天晚上8、9点就要休息,但从11月10日这个工地开始施工以来,施工方每天晚上至少要工作到10点,早上7点不到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 除了不绝于耳的噪声,更叫人心烦的是从墙外飘过来的灰尘,站在这栋7层高楼下,记者发现低层的住户无一不是窗门紧锁。陈大娘告诉记者:“楼上的住户还每户拿到了2000元的安抚金,我们这些住在地下室的连个口头安慰都没有。” 记者随后走访了几户二号楼的居民,得知所谓的“安抚金”确有其事。11月上旬的一天,工地那边的开发商拿来一份协议书,请永泰小区二号楼的业主们签字,还请来住在同小区的邻居帮忙疏通关系,少数业主带头签字后,其他业主也纷纷“跟风”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没几天,工地上就传来了机器的轰鸣。 业主们对这笔“安抚金”大多持怀疑态度。“那笔钱我一直放在家里,动都没动过。”住在7楼的张先生说,“协议书上写着他们要建一栋高75米的24层楼盘,但与我们所住楼盘的间距却只有23米。” 如果真如协议书所言,那这栋高楼建成后,将如屏风一样挡在永泰小区前,两千块不仅买走了小区居民夜间的安宁,还有温暖的阳光。“通过规划”的“空中楼阁” 张先生和其他业主也曾向开发商询问过23米的楼间距是否太小,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已经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居民虽对施工噪声满腹怨气,但拿了安抚金,对“已通过规划”的工地也只好忍气吞声,这件始于噪声的采访本应该止于“安抚”。但随着采访的步步深入,一幢“空中楼阁”的轮廓逐渐明朗。 墙这边的安泰小区安静祥和,墙那边的施工现场轰鸣阵阵。当记者说明来意表示要采访工地负责人时,一位负责工程监测的曾先生说,开发商和承建商的负责人均不在现场。 随后记者发现,这片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工地上,并没有悬挂任何关于项目信息的牌照。记者提出心中的疑问后,曾先生回答:“项目的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得找开发商那边的人问。” “那为什么没有挂牌呢?”记者追问。 “现在进行的只是桩基础,牌照会马上竖起来,如果不挂牌,监管部门是不会允许我们施工的。” “不是应该先挂牌再施工吗?” “现在还是基础阶段,开发商正在筹备这方面的工作,还有些费用要交,还有一系列的手续要办。” 记者在与曾先生的对话中了解到,这块地由仙桃锦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开发,由湖北山河建设集团负责承建,目前,工程项目部尚未成立,与施工相关的合同、规划图纸等也都未完成。这位加入该项目仅一周的曾先生,只知道图纸要在外地进行设计和修改,“现在承建商把桩基础包给了那些打桩的在搞。” 既未挂牌,也没有规划图纸,工作人员连项目名称都不知晓,但受噪声困扰的永泰小区业主们却被告知“已通过规划部门审批”。抱着满腹疑团,记者拨通了仙桃锦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电话,他在电话中的回答是:“相关手续大概半个月左右就能办好,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我们会让施工方提前收工。”市规划局:此地并未招拍挂 “这块地现在还没有进行招拍挂(即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他们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未经任何部门许可。”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后,市规划局副局长马炎方说,“我们会责令其停工。” 马炎方向记者介绍了土地招拍挂和合法施工的详细流程。首先,土地部门在审核规划设计条件后,对土地进行招拍挂,开发商通过竞标和成交获得土地所有权后,把该地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交规划部门进行初审,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网上公示,规划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由市建委颁发《施工许可证》,取得以上许可后,开发商才能对土地进行施工。 谈及协议书中所说的“高75米、间距23米”,马炎方说,这些未经过正当程序而私自拟定的建筑高度、层数、面积、容积率等开发强度指标,是并未通过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数字,也就是说,即使在这块地上盖起了高楼,也面临着全部拆除的结果。“这种私下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老百姓是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动被侵权’。”马炎方说,市民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进行的土地出让和转让都要保持警惕,遇到非法出让和转让的行为,可到市三地办(即仙桃市闲置土地低效用地违规转让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举和投诉。 还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资格,就在一块并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大兴土木,且私下与附近居民签订了协议书,开发商是对这块地胸有成竹,还是志在必得,抑或是先入为主?我们不得而知,但愿这件违法施工风波能早日平息,还居民一份祥和与安宁。 链接仙桃市规划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公告 当前,我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有所抬头。为了有效扼制和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的意见》(仙政发〔2009〕1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建设行为的通告》(仙政发〔2009〕26号),我局将采取严厉措施,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现公告如下: 一、凡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150米未建区域,“城中村”改造区域,工业平台和商贸住宅区域,沪渝高速公路以南、南城新区核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所有建(构)筑物一律予以拆除。 二、上述区域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房手续的,一律予以拆除,永不办理任何规划手续,并将违章建设情况通报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 三、以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的建设项目,凡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律查封施工现场,停办任何规划手续,并建立施工污点档案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凡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 五、本部门未能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的,严格追究过错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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