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整治一条路,创出文明新气象。3月28日,《迎接省级文明城市环境整治方案》出台,划定硬标准,要求各部门联合行动,大刀阔斧整治城区环境卫生。 整治范围为城区7米以上道路和与上述路段相连接的背街小巷等路段,参与单位有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市场经营管理局、市劳动局、城区“三办一园”。 整治内容为15项:一是出店经营、流动叫卖、占道摆摊行为;二是施工场地不规范,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三是乱拉乱挂的宣传横幅及晾晒衣物现象;四是活动广告站牌及乱栽乱竖、不经审批的广告牌;五是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靠;六是乱贴乱画的牛皮癣;七是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八是劳务人员占道求职;九是驴马板车乱停乱靠;十是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十一是占卜、算命;十二是店外支锅立灶;十三是废品回收点乱设;十四是沿街占道洗车;十五是网吧规范经营。 市创建办强调,各部门要把此次创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做到全员上阵、全力以赴,确保整治效果;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整治时间、整治人员到市创建办(市城管局)集中,参与联合整治;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市创建办要加强检查督办,对整治后出现反复现象,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奖惩,对落实不力的要实行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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