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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我市蔬菜产业“以奖代补”政策出台

2011-3-30 09:00| 发布者: 行苇| 查看: 13433| 评论: 0|原作者: 孙继成

摘要: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决定从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对今年发展蔬菜产业实行“以奖代补”,凡是符合面积及标准要求的蔬菜种植户及其他经济组织,通过考核验收,均可以获得专项资金补助。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决定从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对今年发展蔬菜产业实行“以奖代补”,凡是符合面积及标准要求的蔬菜种植户及其他经济组织,通过考核验收,均可以获得专项资金补助。

据了解,此项办法补贴对象是该市范围内,按照自愿原则,利用财政性以外资金,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新建相对集中、达到一定规模、符合标准要求的蔬菜种植的个人、农户及其他经济组织。5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其中300万元以上用于新建钢架大棚;100万元用于连片蔬菜基地建设;60万元用于冷链运输系统建设;20万元用于产销合作组织奖励;20万元用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补贴标准为:新建钢架蔬菜大棚,每个补贴2000元,移民新建的钢架蔬菜大棚,每个补贴3000元;以村(分场、大队)为单位连片100亩以上的大棚蔬菜基地、500亩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每个补贴5万元,移民新建达标基地每个补贴8万元;连片1000亩以上蔬菜基地每个补贴10万元,移民新建达标基地每个补贴15万元。对新建专用蔬菜冷库,容量每100立方米补贴1。5万元。对冷藏运输车,每台补贴15万元。对年外销蔬菜达到1000吨以上的销售单位,每千吨奖励1000元。对产量低、价值高的蔬菜作物按销售额折算,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每100万元奖励1000元。对新菜地农民年发放技术书籍每份10元,资料每份1元,培训每次600元,培训人次及指导人次每人次10元。

为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区镇处场蔬菜用地最低保用量进行了分解,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全市15万亩菜地最低保有量组织本地区蔬菜生产。市农业局也印发了《潜江市发展蔬菜产业“以奖代补”考核方案》,细化了“以奖代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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