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至26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市公安局保安公司联手清查违法生产、销售、穿着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行为。 为维护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根据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纠风办关于《严禁违法生产、销售、穿着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通告》和省公安厅《清理整顿保安、内保等从业人员违规穿着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装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坚决纠正我市保安、内保等从业人员非法穿着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24日至26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保安公司利用三天时间,开展了清理我市违法生产、销售、穿着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共清查我市城区保安、内保人员穿着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62家,清理人员54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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