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伴随着挖掘机和吊机的作业声,一座在东荆河河道内闲置多年的采砂船终于拆了……“采砂船能得到拆除,得益于检察机关的监督,没有检察机关的介入,拆除工作肯定困难重重”,在公益诉讼“回头看”现场,市水利和湖泊局相关负责人向检察官感谢道。
△整改前
2024年7月,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收到一条线索:东荆河河道内一艘采砂船长期闲置,影响行洪。承办检察官立即行动,通过无人机巡查、实地走访、与行政机关沟通等方式进行调查。
据了解,2022年,黄某某与仙桃市某建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书》,使用上述采砂机具在东荆河河道内进行采砂作业,后黄某某等人在停止采砂生产作业后,未经批准,在东荆河谢板桥段河道内长期露天堆放采砂船等废弃采砂设备,导致河道被长期侵占,破坏东荆河生态资源,危及行洪安全。
△整改中
2024年8月,市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线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依法对未全面履职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为推动整改,市检察院还积极与水利、河道、属地政府等部门沟通磋商,共同研究整改方案。
后由于汛期水位较高不利于拆除以及东荆河河堤整治加固工程影响,整改工作一度停滞,为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市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整改后
目前,相关单位对涉案场地已整改完毕。经市检察院现场查看,东荆河河道内违法堆放的采砂设备及杂物已清理干净。
河道作为天然的泄洪通道,保护河道行洪安全,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最大程度凝聚河湖安全保护合力。
来源/仙桃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