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仙发改价格〔2021〕49号)规定,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仙桃别院前期物业服务成本的调查报告》,经研究,现将仙桃别院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仙桃别院住宅小区(多层住宅、带电梯高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费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计费标准为1.30元/m2・月。物业服务主体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含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
二、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50%缴纳物业服务费。
三、其他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仙发改价格〔2021〕49号)相关规定。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实行收费公示。你公司应当健全收费台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常态化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 至少每半年公布1次物业服务各项收费的收支明细,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本通知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执行期间,若小区业主大会成立,本《通知》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行失效。
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 月 1日
仙桃安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仙发改价格〔2021〕49号)规定,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成本的调查报告》核定的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经研究,现将御湖世家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御湖世家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费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计费标准为1.20元/m2・月。物业服务主体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含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
二、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50%缴纳物业服务费。
三、其他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仙发改价格〔2021〕49号)相关规定。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实行收费公示。你公司应当健全收费台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常态化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 至少每半年公布1次物业服务各项收费的收支明细,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本通知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执行期间,若小区业主大会成立,本《通知》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行失效。
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 月 1日
来源:仙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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