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24-4-10 11:31:05

榴莲班戟 发表于 2024-4-10 11:08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一个团体,脱离了群众势单力薄,所以才有人从众的说法,楼主这个没有群众基础 ...

哈哈哈!想刚一下试试

萌懂的青春 发表于 2024-4-10 11:39:40

又回到了清未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225:}{:225:}{:225:}

元芳 发表于 2024-4-10 12:55:43

落款是4月1日,明显是在和你开玩笑。
不要当真。

云随雁字长 发表于 2024-4-10 13:33:14

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24-4-10 10:33
大哥,我的土地证上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退一万步说,即使是说我只有使用权,我的房子不是一天两天长出来 ...

你的这个回复,才算说到了核心——你的土地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什么“农业用地”,也不是什么“集体建设用地”(比如农村宅基地),更不是什么农村“未利用地”(比如河边或者滩涂等地块)。
那个给你的两张纸什么的,主要的是对土地上附着物(房屋或者其它设施)的拆迁,涉及的土地是针对“宅基地”或者“自留地”的,根本就不能对你所有的“国有土地”有效,自然也就不能拆迁你所有的“国有土地”上的附着物了。
“国有土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只能是商业拆迁(商业开发时,由拟开发者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人进行协商转让),或者县一级及以上级政府因公告利益进行收储后建设公共设施(这个需要市县人民政府发出土地征收公告,然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批复后才能实施的)。
至于那个啥发的什么仙政发〔2023〕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那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农业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和你那国有土地性质的宅地没有什么关系的。
包括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仙桃城东和城西当时大量批建的农村建设用地上(其它区域也有,城东黄荆村,城西大洪村比较典型),建了大量的私房,很多房子,至今手续没走完,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一旦涉及拆迁,就是由“仙政发〔2023〕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所覆盖的,拆迁补偿会非常低。部分手续走了部分,也只办了房产证(无土地证)的,也是由“仙政发〔2023〕6号”所覆盖,而其中只有极少部分的房主,手续才是完整走完,缴纳了70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办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这类房主,才算是可相对保证自己的利益了。

归来仍是少年 发表于 2024-4-10 14:27:36

倔强 发表于 2024-4-10 09:39
姐姐,他那是个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费用,平房单位价格,30-40年的房子了,300元/平米。),还有安置办 ...

别说1.2倍了,就算给0.8倍面积的新房子,老百姓也不会闹{:215:}

小马的马 发表于 2024-4-10 15:21:30

小哥哥小姐姐 发表于 2024-4-10 15:57:16

大家讨论了这么多,核心的问题,整个场都只有4家了,楼主把这个房子留在哪里干什么?
4家住那里,舒服吗?终归从文人关怀角度也要搬走吧。
另外相信楼主应该在其他地方定居了,估计也是不想回去老家了。另外就算呆仙桃,不去仙桃城区买个房子住,还呆在什么场的只有4户人家的地方?
所以说,如果不接受货币补偿,选择安排宅基地,楼主顺势而为,重新修一个漂亮的房子,那种80年年代的房子,早淘汰了。当然如果楼主本身一家老小,只有老父亲的户口在什么场的地方,这个楼主都不是集体户了,连土地的资格都没有了。
现在搞政策的也不是傻瓜,多搞的钱,也不然公然往私人口袋你去。
有些事情,都要相互考虑,相互理解。

小哥哥小姐姐 发表于 2024-4-10 16:00:03

小马的马 发表于 2024-4-10 15:21
我只想知道如果不签字,
后果会怎么样?

不签字,房子也没有人住,一直都烂着,烂到倒掉为止,本质一点价值都没有。
现在政府说要搬迁,恰好顺势而为。

小哥哥小姐姐 发表于 2024-4-10 16:05:36

城区带在宅基地的房子,还值点钱。偏远乡村的房子,就算过年都看不到几个人。
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都懒得住了。
从仙桃往乡镇的路上边,很多破破烂烂的房子,这些在路边的房子,这些人都懒得住,更别说乡镇的村里的。
哎,现在农村都没有什么人了。

小马的马 发表于 2024-4-10 16:35:02

倔强 发表于 2024-4-10 16:50:58

湖北仙桃南站 发表于 2024-4-10 18:39:49

小哥哥小姐姐 发表于 2024-4-10 16:05
城区带在宅基地的房子,还值点钱。偏远乡村的房子,就算过年都看不到几个人。
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都懒得 ...

89年搬回仙桃时,那个地方三间平房+地基,800卖了,前几年回去看看,断壁残垣,整整四排,杠在那里!
唉!
房子一扒,帕拉梅拉!

湖北仙桃南站 发表于 2024-4-10 18:41:05

小哥哥小姐姐 发表于 2024-4-10 15:57
大家讨论了这么多,核心的问题,整个场都只有4家了,楼主把这个房子留在哪里干什么?
4家住那里,舒服吗? ...

过高期望值与现实不匹配!

湖北仙桃南站 发表于 2024-4-10 18:42:30

云随雁字长 发表于 2024-4-10 13:33
你的这个回复,才算说到了核心——你的土地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什么“农业用地”,也不是什么“ ...

小三场的地那有什么国有土地证?想多了!

湖北仙桃南站 发表于 2024-4-10 18:44:39

小哥哥小姐姐 发表于 2024-4-10 16:00
不签字,房子也没有人住,一直都烂着,烂到倒掉为止,本质一点价值都没有。
现在政府说要搬迁,恰好顺势 ...

99%的农村宅基地一点流通价值都没有,真正有价值也訧一、二线城市城中村!

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24-4-10 18:47:28

小哥哥小姐姐 发表于 2024-4-10 16:00
不签字,房子也没有人住,一直都烂着,烂到倒掉为止,本质一点价值都没有。
现在政府说要搬迁,恰好顺势 ...

有人住,而且是唯一住房

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24-4-10 18:48:46

小哥哥小姐姐 发表于 2024-4-10 15:57
大家讨论了这么多,核心的问题,整个场都只有4家了,楼主把这个房子留在哪里干什么?
4家住那里,舒服吗? ...

他们自始至终没有说要给我安排置换宅基地,只给出每平200元的补偿条件

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24-4-10 18:49:37

没有提过给什么房子

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24-4-10 18:50:29

元芳 发表于 2024-4-10 12:55
落款是4月1日,明显是在和你开玩笑。
不要当真。

对他们来说,这些可能只是工作,但是对我们这几户来讲却是天大的事

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24-4-10 19:23:20

湖北仙桃南站 发表于 2024-4-10 18:42
小三场的地那有什么国有土地证?想多了!

你恰恰说错了,小三场所有土地都属于国有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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